关于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服务办法

admin 旅游名胜 2024-05-19 23 0

关于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服务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本区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工作,规范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丰富大众文体生活,推进全民健身,助力健康中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现就本区实际情况开展淮安区赛事活动监管服务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强化体育赛事活动组织

1.赛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按规定应报批(或报备)的体育赛事活动必须报批(或报备),没明确要求报批(或报备)的体育赛事活动鼓励报备。各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对所属(辖)范围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全面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规则,涉及赛事活动重大安全问题的立即整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并积极配合处理。

2.赛中加强赛事活动相关各方的权利和职责,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赛事活动过程管理,提高组织水平,依法做好体育赛事活动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志愿者招募和培训,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引导体育行业健康发展。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机构、参与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共同维护赛场秩序。

3.赛后各部门(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对所属(辖)范围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竞赛组织、安保标准、疫情防控、反兴防兴、安全保障宣传方式、社会影响等规范评估,对造成重大事故、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建立体育领域信用体系,实施体育赛事活动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联合惩戒。

二、强化体育赛事活动监管

1.按照本办法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监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对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不力、发生违规事件未及时处理或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2.体育主管部门加强体育赛事活动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对各类专业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参与人数较多、人身危险性较高的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监管,必须进行赛前风险评估,凡是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征求省级相关体育协会和省体育局直属单位等专业机构意见,及时督促赛事活动主办方整改。

3.区体育主管部门、区非体育单位主办、承办、协办的体育赛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类安全防范预案、应急处置预案,要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

4.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承办单位要从确保安全和专业角度出发,加强行业自律,履行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职责,制定“赛事活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各领域监管信息共享和统一应用,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动态监管。

5.区体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体育总局要求,结合工作实践,全面梳理评估现有体育赛事活动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制度性、技术性文件,对内容冲突、实践中难以执行的,应及时进行或提请修订、废止,集中清理与国家规定不相符的文件。

6.对于专业技术要求强、人身危险性高的项目(包括即将列入高危的运动项目),在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标准正式文件之前,原则上暂时不主办、承办、协办相关赛事活动。

三、完善制度规范

1.区体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信息收集工作,每年初公布所辖区域内拟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名录,包括赛事活动名称、日期、地点等。制定并发布年度《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指导目录》,明确每年度可由社会力量申办的赛事活动、优先给予扶持的赛事活动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服务内容等事项,为赛事活动的组织机构、参赛者和观赛者提供信息服务。

2.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和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各自项目发展水平,从准入、规模、等级、场地、器材、装备、人员等方面加快构建相互衔接、配套支撑的标准体系,规范赛事活动从业行为,为赛事活动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快制定和发布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和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各类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条件,包括对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的基本要求,赛事活动的基本标准、竞赛规则、医疗、应急、气象、救援、安全保障条件等内容。明确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参加者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运动技能等条件,应当知悉运动风险并承诺遵守竞赛规程、服从赛事活动组委会规定和安排。 

四、加强服务保障

1.体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相关规定,审查、监督体育赛事活动审批。要根据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不断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和服务制度。

2.区体育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并推动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体育、公安、交通、气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体育赛事活动协调保障机制,为体育赛事活动提供场地设施、气象预警、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服务。

3.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属地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4.区体育主管部门和区级单项体育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体育经理人、教练员、裁判员、救援人员等能力测评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赛事活动组织水平。按项目分类建立专家库,选拔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研究体育赛事活动,参与本项赛事活动现场指导。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体育赛事的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志愿服务。主办方或者承办方依法做好体育赛事志愿者招募、培训、保障和激励等工作。

5.区级单项体育协会须明确体育赛事活动服务收费标准、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合规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与所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主要用于弥补赛事活动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提供强制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违法违规收取费用和强制收费。依据省体育局相关规定,通过考评通报、表扬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五、提高应急能力

1.区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联合通信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银保监等部门,建立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隐患研判和排查,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2.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配齐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严格落实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医疗、食品、应急救援、消防等相关措施。增加装备检查、保险购买等强制性措施,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果断处置。实行“熔断”机制,密切关注赛事活动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终止赛事。

 

 

   淮安市淮安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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